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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检察办案阳光化、透明化、规范化。12月14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服务e站工作,走进池淮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就刘某某、傅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一案拟不起诉举行公开听证。
听证简介
本次听证会由副检察长张国平主持,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侦查人员也应邀参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听证会的目的、意义及相关流程,承办检察官通报了案件基本情况,就拟作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详细的阐释,让参加听证的人员准确了解案情和处理依据。
各方意见
随后,听证参与人就本案事实进行现场发问并发表意见,经评议,三名听证员结合案件情节、法律适用提出听证意见,一致同意检察官的处理意见对两犯罪嫌疑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检察官现场对刘某某、范某某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并从电鱼的危害、犯罪成本等方面对二人进行了公开训诫。二人当场表示以后会遵纪守法,并向身边的群众现身说法,保护开化的青山绿水。
听证会后,参会人员就检察监督与人大监督衔接融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监督线索征集等进行了座谈交流。
参会人员提出,本案刘某某、傅某某之所以会走上犯罪道路,还是源于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侥幸心理,也说明基层普法有待进一步加强。此次公开听证会,检察机关以看得见、听得懂的方式让当事人把事实说清、听证员把理辨明、检察官把法说透,形式新、效果好,不仅提升了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透明度,还起到了很好的普法宣传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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