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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化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决算公开
时间:2019-08-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开化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

 

一、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编办发文规定部门职责填列,主要职责是:

1)对于叛国案、分裂国家案以及严重破坏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政令统一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行使国家检察权;      

2)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  

3)对于公安机关办理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批准逮捕、起诉;对于公安机关的立案活动、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狱、看守所、劳动改造机关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6)对于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7)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开化县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包括:本级决算、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开化县检察事务中心

二、开化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开化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19.82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2.34万元,下降7.44%。主要原因是:减少生态展馆等项目经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014.49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1,84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785.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56.04万元),占收入合计91.42%;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72.8万元,占收入合计8.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96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9.5万元,占84.94%;项目支出296.01万元,占15.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41.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2.6万元,下降8.11%。主要原因是:减少生态展馆等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0.8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8.64万元,下降8.63%。主要原因是:减少生态展馆等项目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5.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万元,占0.28%;国防(类)支出0万元,0%;公共安全(类)支出1,485.92万元,83.21%;教育(类)支出0万元,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4.47万元,9.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金融(类)支出0万元,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0%;住房保障(类)支出130.27万元,7.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90.5万元,支出决算为1,78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42%,主要原因是追加刑检办案区、办公室面积整改、华埠电教室、检察文化等经费。其中: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5.26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9.3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2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缴纳费用增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2.75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25.9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25.54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离休人员经费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78.82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7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31.5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911.31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1108.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财政追加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6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诉和审判事务中的支出调整到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公诉和审判事务(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177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支出调整侦查监督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侦查监督(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诉和审判事务中的支出调整到侦查监督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3.03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20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7.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刑检办案区、办公室面积整改、华埠电教室、检察文化等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事务。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中未包含检察长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47.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8.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38.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0%;城乡社区(类)支出56.04万元,1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0%;其他(类)支出0万元,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万元,支出决算为5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办案大楼外墙面改造项目经费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0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56.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办公办案大楼外墙面改造项目经费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7.65万元,支出决算为47.26万元,完成预算的81.98%,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厉行节约。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7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和2018年度两年都无因公出国(境)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58万元,占73.16%,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2.87万元,下降7.64%,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出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占26.84%,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0.38万元,下降2.9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相关规定,接待人次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厉行节约。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44.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控制公务用车出行。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2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2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等公务活动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13.15万元,支出决算为12.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45%。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院来我院调研指导、兄弟各院来我院调研交流等就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坚持厉行节约原则,减少外部交流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90批次,累计1,585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6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市院来我院调研指导、兄弟各院来我院调研交流等就餐等支出。接待1,585人次,9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开化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302.3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90.97%。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案经费及绩效考核奖金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办案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6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万元,执行数为3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经费支出范围为院内开展办案工作及相关工作,提高了案件侦查效率,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二是通过此项目来保障院内各业务部门工作的开展,全面推进法治建设,服务全县中心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办案经费开支的统计不够及时。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绩效考核奖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7分,自评结论为。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03万元,执行数为125.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证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65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 浙江省财政厅转发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16﹞117号)等文件要求发放绩效考核奖金;二是根据实施办法在核定的绩效考核奖金总量内合理制定分配办法,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二是监督指导绩效考核公正规范进行。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8.8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35.24万元,增长66.4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和办公经费的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7.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7.3%。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7.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27.66%。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检察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检察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反映检察机关依法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的支出,包括侦查监督、公诉、审判监督、执行监督、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休干部工资等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行政事业单位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对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购房储金。

附件:2018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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