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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现场】讲述:被束缚的翅膀
时间:2023-04-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月1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举办第二届案例讲述会活动,本次讲述会以“法律监督:依法能动履职 服务两个先行”为主题,来自全省各地的一线办案检察官站上舞台,用TED演讲的方式,为大家讲述自己所承办的11个案件。


今天,带大家一起回顾舟山市人民检察院王静讲述的《“复活”的证据》——



16 年前的“悬案”

2004年3月的一个清晨,一阵惊呼打破了舟山沈家门渔港小镇的宁静。滨港路一出租屋内突发凶案,安徽籍女子吴某卖淫后遇害。


警方很快获得了男性犯罪嫌疑人的DNA、指纹,还调取到了案发现场附近几段模糊的监控录像。但受限于当时的技术,破案条件不足,警方只能将这些线索封存。凶手犹如人间蒸发一般,杳无消息。


但舟山警方并未停止侦破。直到2020年6月,在比对海量DNA数据后,一个名叫解某金的男子进入了警方视线。

到案后,解某金坚称与此事无关。不过面对审讯,他还是将事实和盘托出。那年3月1日,他务工所在船只靠泊沈家门渔港,当晚他遇到了吴某并去了她租住的地方包夜嫖宿。次日凌晨,两人因为嫖资发生争吵,解某金用手机充电线勒住了吴某的脖子,随后趁着夜色一走了之,再次回舟山便是16年后。


无法闭合的证据链

“当晚12点前我就离开了,走时我看见她还能动。”作出有罪供述没有多久,解某金提出了新的辩解。本以为盖棺定论的案件,波澜再起。


2020年11月,案件移送至舟山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由我承办。在多次提审中,他只承认嫖娼及勒喉行为,始终辩称当晚12时前已离开;而当时吴某的邻居证实,次日凌晨5点左右吴某房间还有动静。当年的尸检报告也未明确被害人死亡时间,如此来看,案发时间存疑。加上被害人身份特殊,接触人员复杂,当年现场光提取到的不同品牌烟蒂就有11个,指纹也有若干,因此还存在第三人作案的可能性。

凶手会不会另有其人?案发现场没有其他的目击者,只有几段模糊的监控录像。视频显示,当晚,一名黑衣男子和被害人多次出现在滨港路附近,次日凌晨5点前后,该男子又出现在滨港路码头,随后消失在夜色中。


吴某究竟几点遇害?解某金离开的时间真如其辩解吗?视频中的黑衣男子又是谁?这些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认定。那段时间我经常半夜醒来,这一连串的疑问在我的脑海里来回盘旋。


为了解开谜团,我重回了多年前的案发现场,重新推演案发经过。

我反复观看同步录音录像及监控视频,公安机关不存在刑讯逼供等情形,解某金有罪供述突破自然,可信度高,便不予采信其后期辩解,并针对案件疑点制作补充侦查提纲,引导警方进一步侦查。


公安机关结合案发时尸体解剖记录的尸温、胃内容物消化程度等,推断出吴某死亡时间为次日凌晨5时左右,这与吴某邻居的证言相吻合,吴某死亡时间得以确认。


接下来,留给我的问题是,解某金到底是什么时间离开现场的?是他辩称的12点前,还是更晚时候;如果他说谎了,如何揭穿谎言,锁牢证据链?


由于被害人身份的特殊性加之当年客观条件的限制,本案的证据链存在先天的缺陷,谢某金的作案时间,成为突破案情的关键。


天网恢恢证据“复活”

“我认为虽然证据有欠缺,但并不足以影响案件认定,可以起诉!”


“我认为解某金作案时间存疑,该案未能排除合理怀疑,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不符合起诉标准!”


在检委会上,对案件的定性也出现了不同的声音。


面对悬案陷入僵局,我们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寻求支持。省人民检察院提出利用图侦技术对视频中出现的相关人员作图像、步态等同一性比对的指导意见。


随着图侦技术的上场,这几段沉睡了十几年的证据终于得以“复活”。

经过反复图像比对和大数据分析,可以确定视频中多次出现的男子正是解某金,案发当夜他的活动轨迹也得以还原,证实他与卖淫女搭识的时间、同返暂住处的时间、以及案发当日凌晨5点多解某金出现在码头的事实。在完整的证据锁链面前,他当晚12点前离开的辩解不攻自破。

2021年5月,我们以故意杀人罪向舟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判处解某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2年3月,经过二审开庭,检察机关申请鉴定人出庭对声像资料进行专业解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才能让无辜者免于受冤、有罪者罚当其罪,才能使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这正是我们每一位人民检察官秉持客观公正立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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