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塘入海千重浪,开化源头百叠泉。在6月5日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为更好地宣传和保护生态环境,开化检察院对一起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1年6月6日,郑某某等5人在开化县音坑乡音铿村河段(系马金溪流域属禁渔区)用电瓶电鱼,捕得渔获物43.6千克,被民警当场抓获。
开化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郑某某等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中,承办检察官通过全面审查证据、深入分析案件事实,发现刘某系该案共犯,并敦促其投案自首,至此6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5月13日,开化检察院就郑某某等6人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破坏生态环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郑某某等6人承担相应刑事责任并赔偿因非法捕捞行为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10.07万元。
6月2日上午,郑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案经公开开庭审理,对主犯郑某某判处拘役五个月,刘某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其余共犯分别判处拘役四个月。同时判令6被告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07万元。
庭审结束后,我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在公益诉讼渔业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养鱼苗1万余尾。今年以来,我院派驻华埠检察室以打造生态特色检察室为切入点,着力做好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全力服务保障钱江源国家公园建设,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涉及公益损害赔偿金1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