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开化县天然水域禁渔以来,涉案人数最多、非法捕捞数量最大的“电鱼”案,6名被告人均被判刑处罚。
01严厉打击刑事案件
公开庭审现场
2021年6月,郑某某等5人无视禁渔令顶风作案,使用禁用工具在开化县音坑乡音铿村河段(系马金溪流域属禁渔区)大肆用电瓶电鱼,捕得渔获物43.6千克,被当场抓获。
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发现刘某有共同作案嫌疑,遂依法开展自行补充侦查,突破口供,后刘某在强大的压力下主动投案自首,自此,涉案6嫌疑人全部到案。经审理,郑某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刘某被判处拘役二个月十五日,其余被告人被判处拘役四个月。
今年以来,开化检察院已提起公诉破坏生态环境案件13件23人,23人均已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02着力做好生态修复
放养鱼苗现场
郑某某等6人非法捕捞水产品,造成了渔业资源损失,破坏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经开化检察院民事公益诉讼,6被告缴纳了对受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0.7万元。案后,开化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法院,在公益诉讼渔业生态修复基地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放养鱼苗1万余尾。
今年以来,开化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3件,涉及公益损害赔偿金21万余元。自2016年开展渔业生态修复以来,共放养鱼苗211万余尾。
8月4日,开化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举行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通报五年来禁渔护渔、办理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基本情况及相关做法,发布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典型案例。
8月18日,开化检察院牵头召开江西省德兴市、婺源县、安徽省休宁县四县(市)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协作第三次联席会议,签发《开德婺休四县(市)检察机关加强生态环境协作联席会议纪要》,建立办案协作、线索移送、联合办案、信息共享、共同预防、公益互动等六方面工作机制。
开化检察院将始终坚持“绝不容忍、绝不手软、绝不放过”的标准,紧紧围绕“树正打歪”专项行动要求,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