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治宣传
让违法者 成“守护者”
时间:2024-01-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通讯员 项勇辉

  本报讯 “检察官,你们放心,我现在每天天亮就来巡河,有我在,再也没人敢来电鱼了……”近日,老王见到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时说。

  老王已经年近70岁。几天前,为了给身患癌症的儿媳妇补充点营养,他私自背着电瓶到河道电鱼,被护河员发现,案件移送至开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老王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造成水生态环境资源损失6000元。

  承办检察官上门了解情况后,发现老王一家生活拮据,祖孙三代至今仍然挤在一处破旧房子里。儿媳身患癌症花费了巨额医药费。一家人除了儿子小王在外打工外,主要靠领取低保金维系生活。

  针对老王一家的特殊情况,承办人通过生态环境资源联动治理平台发起了案件会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鉴于老王的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决定对老王作不起诉处理,同时要求老王通过护河巡河的方式折抵部分公益损害赔偿金。几天后,承办人奔赴老王住所地,公开宣告对老王的处理结果。


本院概况 领导致辞
检察职能 领导介绍
· 2023年度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 2023年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公...
· 2023年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公...
· 司法雇员 | 笔试成绩已出炉...
· 开化检察院招人啦!快来加...
· 2022年度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开化县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16-2018  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检察服务中心:0570-6195629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永吉二路2号  邮编:324300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