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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项勇辉
本报讯 “检察官,你们放心,我现在每天天亮就来巡河,有我在,再也没人敢来电鱼了……”近日,老王见到前来回访的检察官时说。
老王已经年近70岁。几天前,为了给身患癌症的儿媳妇补充点营养,他私自背着电瓶到河道电鱼,被护河员发现,案件移送至开化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老王的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并造成水生态环境资源损失6000元。
承办检察官上门了解情况后,发现老王一家生活拮据,祖孙三代至今仍然挤在一处破旧房子里。儿媳身患癌症花费了巨额医药费。一家人除了儿子小王在外打工外,主要靠领取低保金维系生活。
针对老王一家的特殊情况,承办人通过生态环境资源联动治理平台发起了案件会商,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进行公开听证,鉴于老王的认罪态度和犯罪情节,决定对老王作不起诉处理,同时要求老王通过护河巡河的方式折抵部分公益损害赔偿金。几天后,承办人奔赴老王住所地,公开宣告对老王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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