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8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前往辖区乡镇,就詹某涉嫌故意毁坏财物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依托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邀请县人大代表共同参与案件调处工作。
该案中,詹某因多次劝阻妻子参与庙会事宜产生矛盾,情绪失控携带汽油烧毁村庙大门、横梁及佛像,造成财物损失1.6万余元,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案件办理过程中,县检察院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主动搭建人大、检察、村委三方沟通平台,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村干部共同参与案件调处,并认真听取人大代表、村委会对于案件处理、矛盾化解的意见建议。
案件调处后,检察干警向人大代表、村干部、群众发放民法典、公益诉讼等宣传手册,同步开展法律宣传,并面对面倾听人大代表、基层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持续畅通民意沟通渠道。
下一步,开化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人大与检察常态化协作机制,主动把人大监督融入司法办案全过程。持续用好人大代表联络站阵地,持续推进轻微刑事案件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前端化解,以看得见、摸得着的司法服务走进群众,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